如果你对加拿大税务局的报税评估存异议,请务必提交反对通知书

如果你对加拿大税务局的报税评估存异议,请务必提交反对通知书
发布于: 4 月 25, 2019

加拿大税务局(CRA)周一发布的报税数据显示,截至本周,税务局已经收到1840多万份个人纳税申报单,2019年报税季的报税单总数估计为3000万份。报税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如果是自雇人士,截止日期延后至6月17日。不过,欠税须在4月30日之前缴齐。

数据显示,今年91%的报税人选择电子报税,并且目前已处理的报税单当中三分之二存在退税情形,平均退税额为$1,627。今年仅20%的报税单存在欠税情形,剩余的14%属于无退税欠税情形。如果你是电子报税并办理了直接存入业务,退税将最快在报税单提交后的8个工作日之内存入你的账户。书面报税单的退税可能需要8周时间,此后加拿大税务局还将出具评估通知书。

如果你对税务局的报税评估存在异议,可以通过提交反对通知书(CRA表格T400A)的方式正式提出异议。反对通知书须在正式报税单提交到期日或评估通知书载明日期之后90天(以较迟者为准)之后的1年内提交,如果错过这一日期,你还可以在截止日期后1年内向税务局申请延期。如果税务局否决了你的申请,你可以向加拿大的税务法院提起上诉。

去年年末,加拿大的税务法院便判决了类似的一起案件。具体来看, 加拿大税务局分别在2012年7月10日和2013年12月9日向一名纳税人出具2011年和2012纳税年度的评估通知书。2014年,税务局对该名纳税人的报税开展评估。在此期间,一名税务局的审计员向该纳税人发送载明日期为2014年12月8日的信件,要求他提供收据和文档的副本,以兹证明营业所得的扣减费用。

该纳税人收集完相关文档并邮寄至税务局,但数周后被原封不动地退回,不久还接到来自税务局的信件和电话。审计员向他解释称,信件被退回的原因是文档未正确归类。该审计员指导他如何进行文档分类以及费用分项表格的编制,并告知称,由于她的办公室正从渥太华迁至萨德伯里,邮件寄送可能会出现问题。因此,该纳税人决定将这些文档传真至该审计员。2015年4月,他将一共16页的文档传真至税务局,包括传真页、有关企业费用的解释函,以及多个列明2011年和2012年期间发生费用的表格。

2015年5月11日,另一名税务局审计员向他发送一封信,通知其2011年和2012年的所得税报税审查已经完成并将对其进行再评估,结论是2011年接近$27,000以及2012年近$22,000的营业费用不符合扣减标准。该信函告知称,如果该纳税人对上述变动存在异议,可以在收到再评估通知后提出反对。税务局还特别向他提醒截止日期,信中所述为:“您必须在再评估通知日期之后的90天内提交反对通知书。”

收到信件当天,该纳税人致电税务局并解释称,他最近已经将多种文档传真至此前的审计员。税务局回复称,并无迹象显示他们曾收到任何文件,因此审计员要求该纳税人重新将文件进行传真,并注明由他接收。纳税人当天按照指示照做。2015年5月19日,税务局出具2011年和2012年的再评估通知。

但到了2018年初,税务局一名征税员在电话交谈中告知该纳税人,他并未提交上述纳税年度的反对通知书。获得这一消息后,该纳税人立即提交通知书,但遗憾的是,税务局拒绝接收,依据是该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即收到再评估通知之后的90天内)。

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闹上法庭。根据构成反对的法定要件,即至少有一定的迹象表明某一特定纳税人反对一项评估,法官认定该纳税人于2015年5月通过传真机发送的这16页的文件不能视为反对通知书,并驳回上诉。该名法官指出,加拿大税务局审计期间,该纳税人提交的文档在未经审阅的情况下即被原封退回。如果审计完成前税务局审阅了这些文档,审计的结果以及报税再评估的性质可能就会对原告会更为有利。

不过,法官在补充说明中指出,该纳税入可以依据“公平条款”考虑向加拿大税务局申请纳税人救济,该条款将赋予税务局免除某些特殊情形下利息和罚金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