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要求联邦法官将加密货币裁定为商品

U.S. agency asks judge to rule virtual currency is commodity-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要求联邦法官将加密货币裁定为商品
发布于: 6 月 14, 2018
编辑: Editor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周四要求一名联邦法官将默默无名的虚拟货币“ My Big Coin”裁定为受其监管的大宗商品,称它无异于黄金等贵金属。

美国波士顿法官Rya Zobel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律师提出疑问,在被认为是600万美元虚拟货币欺诈的案件中,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对运营方提起法律诉讼的司法权能够到什么程度呢?这起案件在今年1月提交,被告是高新技术企业家Randall Crater以及My Big Coin Pay Inc。

该案件受到律师界的密切关注,因为它可能决定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能够监督加密货币欺诈案件的程度。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律师Jonah McCarthy将虚拟货币比作黄金等贵金属。他指出,“ My Big Coin”符合《商品交易法》中关于大宗商品的官方定义。他说道:“这并不是什么复杂的概念,只是像黄金一样的一种另类数字资产。”

然而,Crater的律师Katherine Cooper称,“My Big Coin”并没有相关期货合约交易,它并不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可以起诉的大宗商品。

Zobel法官向双方律师均提出了虚拟货币如何运作的问题。她没有立即对Crater撤销此案的要求作出裁决,但表示将“乐意探究”。她说道:“我将非常努力给出快速决定。”

这一观点挑战了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对加密货币的监督权。加密货币没有任何央行背书,监管层已经表达对以加密货币用户为目标的欺诈案件的担忧,但问题在于谁拥有对其的司法权。

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起诉 Crater以及内华达州企业My Big Coin Pay的案件中,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表示,被告通过将其虚拟货币称之为类似于比特币,并进一步声称它是以黄金为支持的资产,从而不当使用了来自28名客户的600万美元资金。

今年3月,在另一案件中,美国布鲁克林的地区法官Jack Weinstein首次将虚拟货币裁定未受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管理的大宗商品。但Crater的律师表示,Weinstein的裁决针对的是最受欢迎的虚拟货币——比特币,而比特币是唯一一种在美国有相关期货交易的虚拟货币。

英文来源: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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