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lobal Cannabis Applications Corp. (CSE:APP)
GCAC开发有益于医用大麻生态系统的技术,帮助大麻种植者控制和优化产品生命周期,以改善消费者体验并创造更好的疗效。
美国各州的大麻合法化正在稳步推进,很多人期待美国有一天也能像它的邻国加拿大一样实现联邦层面的大麻合法化。不过,相比大麻合法化,大麻股似乎更需要的是税改,尤其是280E条款。税收制度不改,联邦大麻的合法化反而会制造监管负担,抑制合法大麻公司的发展。
美国目前的税法严重制约了合法大麻公司的潜力,已经成为大麻行业急需解决的问题。
按照税法规定,合法企业可以税前扣除合法的营业费用,比如说营销和广告费,健康保险费、利息、租金甚至是员工工资。讲道理,合法大麻企业自然也应该享受同样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事实并非如此。
美国的合法大麻企业虽然合法,但地位却十分尴尬。由于大麻仍属于一类管控的危险物质,因此在美国国税局眼中,大麻跟其他毒品并没有区别,因此280E条款禁止大麻公司税前扣除各项营业费用。上世纪70年代,美国税务法院曾出现一个“奇葩”的判决,准许可卡因和安非他命的毒贩扣除“营业费用”,这迫使美国国会制定新的法律禁止毒贩们这么做。
这些税收扣除对于大麻公司来说,可能就是盈利和亏损的区别。即使是那些扭亏为盈的公司,280E条款就像是趴在它们身上的吸血虫,限制了它们发展的潜力。
280E条款允许大麻公司扣除与产品销售直接相关的费用,也就是销货成本,但不得扣除与销售、一般以及管理相关的费用。换句话说,大麻公司是按照毛利润而不是营业利润征税,因此实际税率很有可能是普通企业的两倍多。此外,相比大麻种植商,大麻店运营商的这一问题更加尖锐。
280E条款已经成为大麻公司的一大负担,因此类似Canopy Growth Corporation(TSX: WEED)(NASDAQ: CGC)、Hexo Corp(TSX: HEXO)(NYSE: HEXO)、Tilray Inc.(TSX: TLRY)(NASDAQ:TLRY)以及其他大麻公司为了规避280e条款,坚定地留在加拿大。与此同时,有些公司,比如说美国跨州大麻店运营商就躲不过去了。
不过,即使是加拿大大麻公司,只要在美国大麻合法化的州开展业务,就要面临双重征税,加拿大征完美国再征。如果该州的地方税法对准的是美国国税局的税法,地方上照样不能扣除正常的营业费用。结果可想而知,随着大麻企业的增长,它们的税负也跟着出现指数式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