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合法化,美國更需要大麻稅改,尤其是280E條款!

大麻税改
發佈于: 6 月 28, 2021

美國各州的大麻合法化正在穩步推進,很多人期待美國有一天也能像它的鄰國加拿大一樣實現聯邦層面的大麻合法化。不過,相比大麻合法化,大麻股似乎更需要的是稅改,尤其是280E條款。稅收制度不改,聯邦大麻的合法化反而會製造監管負擔,抑制合法大麻公司的發展。

美國目前的稅法嚴重制約了合法大麻公司的潜力,已經成爲大麻行業急需解决的問題。

大麻公司與稅收扣除

按照稅法規定,合法企業可以稅前扣除合法的營業費用,比如說營銷和廣告費,健康保險費、利息、租金甚至是員工工資。講道理,合法大麻企業自然也應該享受同樣的稅收優惠政策。但事實幷非如此。

美國的合法大麻企業雖然合法,但地位却十分尷尬。由于大麻仍屬￿一類管控的危險物質,因此在美國國稅局眼中,大麻跟其他毒品幷沒有區別,因此280E條款禁止大麻公司稅前扣除各項營業費用。上世紀70年代,美國稅務法院曾出現一個“奇葩”的判决,准許可卡因和安非他命的毒販扣除“營業費用”,這迫使美國國會制定新的法律禁止毒販們這麽做。

這些稅收扣除對于大麻公司來說,可能就是盈利和虧損的區別。即使是那些扭虧爲盈的公司,280E條款就像是趴在它們身上的吸血蟲,限制了它們發展的潜力。

280E條款允許大麻公司扣除與産品銷售直接相關的費用,也就是銷貨成本,但不得扣除與銷售、一般以及管理相關的費用。換句話說,大麻公司是按照毛利潤而不是營業利潤徵稅,因此實際稅率很有可能是普通企業的兩倍多。此外,相比大麻種植商,大麻店運營商的這一問題更加尖銳。

280E條款,大麻公司成功道路上的一大障礙

280E條款已經成爲大麻公司的一大負擔,因此類似Canopy Growth Corporation(TSX: WEED)(NASDAQ: CGC)、Hexo Corp(TSX: HEXO)(NYSE: HEXO)、Tilray Inc.(TSX: TLRY)(NASDAQ:TLRY)以及其他大麻公司爲了規避280e條款,堅定地留在加拿大。與此同時,有些公司,比如說美國跨州大麻店運營商就躲不過去了。

不過,即使是加拿大大麻公司,只要在美國大麻合法化的州開展業務,就要面臨雙重徵稅,加拿大征完美國再征。如果該州的地方稅法對準的是美國國稅局的稅法,地方上照樣不能扣除正常的營業費用。結果可想而知,隨著大麻企業的增長,它們的稅負也跟著出現指數式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