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itok Energy Inc公布与各种公司事务及拟定的重组计划相关的公司活动最新信息。
根据Manitok发行的部分抵押交易所交易票据,Manitok需要在2017年11月5日支付利息。由于持续的流动性问题和获得高级贷款人的现有信贷额度受到限制,Manitok董事会决定最符合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利益的做法是将支付利息的时间推迟至它能够进行将解决流动性问题、付款及替换高级贷款人的交易。根据抵押交易所交易票据条款,未能修复违约支付11月利息已于2017年12月15日构成违约事件。
2017年12月,Manitok与一家香港的私人公司(潜在投资者)及其全资加拿大子公司谈判了协议,根据协议,Manitok将收购加拿大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通过这起交易,Manitok将获得大约$2170万现金、$130万艾伯塔省能源监管局持有的$130万存款及部分石油资产。Manitok将通过发行普通股支付收购作价。完成交易之后,潜在投资者将成为Manitok的“控制人”,因此需要Manitok召开特殊股东会议来寻求对更改公司股权结构的批准。这起交易的完成受满足一些先行条件约束,包括完成尽职调查。
潜在投资者在进行尽职调查时提出要求Manitok进行重组以降低总债务,否则将不会推进拟定的收购交易。当时,Manitok联系了部分利益相关方,包括抵押交易所交易票据的持有者和最大股东们,以提出能够偿还高级贷款人债务的重组方案。Manitok获得了抵押交易所交易票据持有人的支持。Manitok还与一名现有利益相关方就新的第一顺位贷款条款进行了谈判。
2017年12月29日,高级贷款人向Manitok发送了要求偿还全部债务并终止其提供的信贷额度的信件。随后,高级贷款人向Manitok发出了要求保护的意向通知。根据加拿大《破产及无偿债能力法》,Manitok在接到意向通知之后有十天时间来提交《提出方案的意向通知》。2018年1月10日,Manitok提交了《意向通知》并任命FTI Consulting Canada Inc.担任建议受托人。
加拿大《破产及无偿债能力法》要求,Manitok必须在开始提交《意向通知》之后的30天内向债权人提交方案。法院根据法律要求授权将期限延长至35天,初始30天到期之后,最多延长至五个月。
为了维持在“建议程序”期间的运营,潜在投资者同意向Manitok提供融资信贷额度。高级债款人要求终止“建议程序”并委派Manitok财产和资产的接收人。在2018年1月12日的听证会上,法院无期限延长了高级贷款人的申请并通过了“意向通知要求法令”。之后,高级贷款人和Manitok达成协议,高级贷款人将取代潜在投资者提供临时融资。高级贷款人将提供最高$300万本金的非循环信贷额度,每次支取不低于$50万元,年利息为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
剩余的30天期间(到2018年2月日),Manitok将与相关方讨论形成方案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