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延後一年實施對德國的電動汽車配額

發佈于: 6 月 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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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商報消息稱,在中德兩國舉行高級別會談後,中國同意延後一年實施對德國的電動汽車和混動汽車配額規定,將目標期限延長至2019年。目前正在對具體措施進行調研,以便允許德國公司限制向中國轉讓技術。本次延期是德國汽車製造商尋求擴大中國這個世界最大汽車市場所獲得的中國政府的最大讓步。

去年9月底,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佈了一個法律草案,要求在華汽車製造商在2018年需將自身8%的產能轉移至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領域,這引發了國內和國際汽車製造商的抗議。

德國當地時間週四,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與德國總理默克爾在柏林會談後表示,德國已經勸說中國對擬議的電動汽車配額作出讓步,鼓勵德企在中國生產電動汽車。李克強表示,中國同意對德國汽車廠商的電動汽車配額做出讓步,但沒有透露具體讓步細節。

維持和擴大目前在中國的強勢地位,對以大眾汽車(VOWG_DE.DE)、戴姆勒和寶馬為首的德國汽車產業至關重要,有著更廣泛的經濟意義。

英文來源:《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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