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衛組織的大麻列管建議表决延後,世界各國都是什麽態度?

大麻列管建议
發佈于: 3 月 9, 2020

2019年3月2日至6日,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CND)在維也納舉行第63届會議,審議世界衛生組織(WHO)提交的大麻列管建議。不過,考慮到這一建議將對全球大麻行業可能造成的深遠影響以及國際社會在這一問題上的嚴重分歧,麻委會幷未在此次會議中對該建議進行表决,而是將表决日期推延後到了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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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世衛組織向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提出一系列大麻及大麻相關物質(大麻樹脂、製劑和衍生物)在國際藥物管制公約中的列管建議,包括:

  • 將大麻和大麻脂從《1961年公約》監管最嚴格的附表四(藥用價值忽略不計的物質)中移除,但在附表一(具備藥用價值的物質)中予以保留;
  • 在《1961年公約》附表一中大麻和大麻脂條目下添加一條脚注,內容爲“成分主要爲大麻二酚且δ-9-四氫大麻酚含量不超過2%的製劑不受國際管制”,實際上就是將高CBD,低THC含量的産品移出附表;
  • 將屈大麻酚及其立體异構體(δ-9-四氫大麻酚)列入《1961年公約》附表一;幷將其自《1971年公約》附表二中删去,前提是麻委會通過關于將其列入《1961年公約》附表一的建議;
  • 將THC(δ-9-四氫大麻酚的异構體)列入《1961年公約》附表一,前提是麻委會通過關于將屈大麻酚及其各種立體异構體列入《1961年公約》附表一的建議;幷將 THC自《1971年公約》附表一中删去,前提是麻委會通過關于將其列入《1961年公約》附表一的建議;
  • 將大麻浸膏和大麻酊從《1961年公約》附表一中移除;
  • 將含有 δ-9-四氫大麻酚(屈大麻酚)的製劑,即化學合成的製劑,或者與另外一種或多種成分混合成爲藥劑的大麻製劑,其製備方式使 δ-9-四氫大麻酚(屈大麻酚)無法用便于采用的手段還原,或還原産量不會對公衆健康構成威脅的,列入《1961年公約》附表三。

大麻列管建議表决延後充分說明,世界各國在跨國界級別上就大麻政策達成協議還困難重重。美國密歇根州的退伍軍人組織Veterans for Medical Cannabis Access(VMCA)的執行理事Michael Krawitz表示,藥用大麻在美國和加拿大等地相較以往更趨于主流,但在國際社會上仍是障礙重重,類似印度尼西亞和俄羅斯等國的態度類似于上世紀80年代的北美。

鑒于目前各國分歧嚴重,建議獲得通過的概率不大,因此延後表决或許是最好的結果。麻委會主席Mansoor Ahmad Khan表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但與此同時又非常敏感的問題,因爲分歧不僅存在于各國之間,同時存在于普通民衆之間。”

我們可以合理估計的是:

  • 大約三分之一的麻委會投票成員國極力反對改變大麻列管的現狀
  • 另外三分之一還在解讀世衛組織的建議
  • 剩餘的成員國做好了投票的準備,但在是否支持這一問題上還十分謹慎

現實的結果

麻委會主席在周三的全會期間表示,“很明顯,有的代表對于該建議的影響和後果幷沒有一個清晰的認識,而其他代表已經做好了投票的準備。”在周四的非正式討論期間,麻委會主席表示,他“嘗試從中協調兩種立場幷達成妥協”。

國際大麻和大麻素研究所(ICCI)的政府事務主管Tomas Sadilek表示,强行表决可能導致“不可逆的負面結果”,甚至有可能妨礙政府推動藥用大麻的立法。讓猶疑不定的國家加入“支持重新分類”的隊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哥倫比亞全國麻醉品基金會的前會長Andres Lopez表示,“周三的聲明顯示12月建議獲得通過的概率仍然不大。現在僅有幾個月的時間來說服至少是哪些搖擺的國家支持該建議,這將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麻委會主席表示,他將“主持幾場非正式的磋商會,届時將有法律以及各成員國的專家與會。”他指出,“根據資源獲取情况”,12月之前或將舉行“兩場或三場會議”。他說,“因此我希望12月之前立場更清晰的國家會越來越多。”

希望表决的國家和地區

對于該建議,有的國家和國家聯盟表達了支持的主張或者是表現出進行表决的意願。

以下是這些國家和國家聯盟的表態:

  • 歐盟對于“絕大多數國家尚未做好投票的準備”感到遺憾,幷希望它們在12月做好準備。
  • 其他歐洲國家,墨西哥以及烏拉圭的態度與歐盟的聲明保持一致。
  • 南非表示“這一建議全面、公正幷基于科學證據的嚴格評審”,因此“將作爲成員國在國內立法中列管大麻的重要指南”。
  • 牙買加對于“表决繼續延期將影響患者獲取以及提高姑息治療”表示擔憂。
  • 加拿大的意見是,“兩項建議原本已預備好進行實質性投票幷有可能在今天就被采納”,但“本著妥協的精神我們願意推遲投票”。
  • 墨西哥稱意見表决延後“將削弱我們作爲解决全球性毒品問題主要機構的角色”。
  • 瑞士“準備好投票”,幷對“有些成員國尚未做好準備感到遺憾”。瑞士的代表表示,“我們有必要向全世界展示……國際列管系統是可信的幷且適應未來。”
  • 美國稱“國情的差异”以及“觀點”是(審議表决)進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幷敦促其他國家利用接下來幾個月的時間爲12月的表决進行“有成效”的準備工作。該國代表提醒稱,該建議“再次明確大麻在單一公約附表一的列入”,幷稱這是“我們管控易被濫用但同時具有治療價值潜力的麻醉藥品的共同努力過程中的一個里程碑”。
  • 英國表示“已準備好投票……但尊重表决延期的共同决定”,稱12月的表决將是“維護國際列管系統權威性和可信性的必要之舉”。

持反對立場的國家

絕大多數國家反對現在對大麻列管建議進行表决,甚至有的國家反對建議本身,這說明藥用大麻行業正常化還有一場硬戰要打。多個國家——包括俄羅斯、尼日利亞、日本、蘇丹、巴西和巴勒斯坦——表達的一個共同主題是,世衛組織這一建議可能帶來的“社會、法律、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的影響。

以下是這些國家的表態:

  • 俄羅斯對于表决延後表示高興,稱尚未看到支持這一建議的“令人信服的依據”,稱大麻是“全球最被濫用的毒品”。
  • 新加坡表示這一建議將大幅放鬆國際社會對于大麻的管制力度,導致“公衆獲取大麻的渠道拓寬”幷可能“引發嚴重的公衆健康和安全問題”。此外,新加坡沒有“看到可以證實這一建議合理性的任何强有力的證據”,同時也不認爲爲了准許大麻的醫療和科學用途有必要改變現有的政策。該國代表表示,“現有的國際藥物管控制度已經爲包括大麻在內的藥物的醫學和科學用途提供了充分的途徑”,因此擔心(大麻重新歸類)“可能會讓公衆誤認爲大麻不再有害”。
  • 日本表示“所有成員國一致反對毒品將是最重要的需要維持的政策”,因此對于表决延後表示歡迎。
  • 中國希望“世衛組織將繼續加强大麻濫用危害以及風險的研究”。
  • 尼日利亞表達了“嚴重的關切”幷認爲“提出這一建議的依據不充分”。該國代表“非常擔心全球的觀感”,因爲采納這一建議“或許會被視爲對非藥用大麻合法化的支持”。此外,他還將大麻“濫用”與犯罪活動——包括在尼日利亞發生的叛亂和土匪行爲——聯繫起來,稱大麻是“全世界範圍內最被濫用的物質”。他强調稱,“在大麻再分類這一問題上倉促下决定將導致灾難性的後果。”
  • 埃及表示這6條建議“有必要作爲一個整體而不是單獨分條進行討論”。
  • 伊朗對于表决延後表示歡迎,稱建議列示的證據“不充分”,“不確定”以及“定義模糊”,因此實施起來“可能會導致混亂和困惑”。
  • 肯尼亞樂于見到可以擁有“更多的時間”,幷稱采納該建議將“導致不可控制的大麻濫用和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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