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t Global Data Ltd(“FGD”)更新了向Fountain Asset Corp.(“Fountain”)提起的答辩状。据FGD在2017年2月13日发布的新闻稿,FGD收到了安大略省高级法院发出的由Fountain提起的上诉状通知书(法庭文件编号CV-17-569015),在此份上诉状通知书中,Fountain要求法院出具法令,要求按照日期为2015年8月29日的《财务顾问协议》条款,责令FGD向Fountain交付以每股0.10美元的价格认购和购买FGD的3,375,000股普通股的部分期权。此外,Fountain有权根据2015年8月31日的认股权证,以每股0.11美元的价格认购和购买FGD的3,500,000股普通股。
FGD对Fountain的上诉状进行了抗辩,原因是期权和认股权证违反《刑法典》第347条中有关融资交易的规定,导致期权和认股权证无效并且不可执行。另外,FGD声称贷款利率违反了1990年《利率法》修正条例。
此外,FGD及其全资子公司First Global Data Corp公司已经开始提出诉讼(“2017年诉讼”),向安大略省高级法院提交了新答辩状(法庭文件编号为CV-17-577847),表示Fountain及其关联公司违反合约、违反信托、作出虚假陈述。FGD还向Fountain寻求法院声明和其他补偿性赔偿。2017年诉讼和答辩状内容涉及:Fountain、FGD及关联方、Fountain向FGD提供的融资、以及期权、认股权证和FGD股份是否符合《利率法》和《刑法典》第347条的相关规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