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ETF的托管:托管人和經紀自營商的區別是什麽?

大麻ETF
發佈于: 4 月 21, 2021

隨著大麻合法化的不斷推進,大麻ETF也紛紛問世。不過,由于大麻在美國聯邦層面依然屬￿管制物質,大麻ETF的發行人會面臨各種問題,托管就是其中之一,即持有大麻ETF證券的托管人是金融機構還是經紀自營商?以及這對于大麻投資者會有怎樣的影響?

通常來說,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托管人都是大型銀行等金融機構,幷由這些機構負責基金投資資産的保管。不過,受制于法律風險,涉及大麻股的ETF可能不得不通過經紀自營商來保管證券。

托管人和經紀自營商

托管人通常都是持有客戶證券的大型金融機構,負責保管客戶的資産。此外,托管人可能還會提供諸如稅務支持、賬戶管理、交易結算和利息支付等其他服務。相比之下,經紀自營商規模不一,從小型的獨立公司到大型投資銀行的子公司。這些實體代表客戶買賣不同的證券,可以像托管銀行一樣持有股票,但却不受美國聯邦銀行法的約束。

傳統ETF通常都采用托管人模式,後者履行包括款項收發,以及持有基金持有現金和/或投資證券等關鍵職責。不過,一旦涉及到大麻行業,情况就有些複雜了。托管已經成爲大麻ETF的一個難題,而導致這一問題出現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美國銀行不願擔任大麻ETF的托管人。

雖然美國很多州都已經實現了大麻合法化,但各州都有自己的大麻政策,而且大麻在聯邦層面依然是非法的,這大大增加了托管銀行的托管難度。即使是總部位于大麻完全合法化的加拿大的大麻公司,美國銀行仍要承擔起與美國司法部進行交涉的責任。簡單來說,受制于大麻的聯邦法律地位以及相應的聯邦銀行法,大麻ETF的托管銀行可能會面臨法律問題。

這對于大麻ETF意味著什麽?

托管已經成爲大麻ETF發行人的一個大難題。舉個例子,美國的大麻ETF ETFMG Alternative Harvest ETF(NYSEARCA: MJ)——資産管理規模(AUM)達$18億,是目前最大的大麻ETF——的成立幷不是采用常規的申請成立(filing-to-launch)流程,而是直接進行了跟踪指數的置換。MJ的前身是ETF Managers Group旗下的一隻聚焦拉丁美洲房地産的基金。此外,原始基金的托管人美國銀行終止與MJ的關係,經紀自營商Wedbush Securities出任新的托管人。另外一隻大麻ETF Amplify Seymour Cannabis ETF(NYSEARCA: CNBS)也采取了類似的路徑,該基金聘請經紀自營商Cowen Execution Services擔任托管人。

不過,隨著社會對于大麻的態度不斷改觀,越來越多的銀行也開始願意承擔與大麻行業相關的風險,擔任大麻ETF的托管人。比如說,紐約梅隆銀行(BK)就是AdvisorShares Pure Cannabis ETF(NYSEARCA: YOLO)及其姊妹基金AdvisorShares Pure US Cannabis ETF(NYSEARCA: MSOS)的托管人。MSOS是一隻新上市的大麻ETF,2020年9月成立。YOLO雖然不是第一隻大麻ETF,但却是首只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幷獲得大型托管機構支持的大麻基金。不過,YOLO能够讓銀行擔任它的托管人是有條件的,即該基金向紐約梅隆銀行以及紐交所承諾將預先提供任何潜在投資的信息。

爲了規避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大麻基金可以選擇收窄自己投資的範圍,即完全聚焦于與大麻生産沒有直接關聯的公司,專攻藥用大麻研究的公司,以及參與大麻行業融資的公司。2019年9月成立的Global X Cannabis ETF(NASDAQ: POTX)采取的就是這一方式。在招募說明書當中,Global X就明確表示,POTX的投資範圍將僅限于在法律許可地區提供大麻産品和服務的公司。如果一家公司無法在聯邦層面合法開展大麻業務,這樣的股票不在該ETF的考慮範圍內。POTX聘請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擔任其托管人。

托管人不同,大麻ETF的成本也不同

對于大麻投資者來說,托管人是金融機構還是經紀自營商的區別在于大麻ETF的成本會存在差异。按照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要求,諸如ETF等投資工具的托管人必須提交年度審計報告,對基金包含的資産進行審計,這自然會增加審計成本,最終導致大麻ETF的持有成本上升。相反,私下交易的經紀自營商一般沒有這些審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