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最高法院“一錘定音”, Alphabet旗下谷歌在安卓反壟斷鏖戰中遭遇終局敗訴。當地時間7月2日,歐盟法院駁回谷歌的最終上訴,維持約41億歐元(約合47億美元)罰款,為這場持續近十年的訴訟畫上句號。這筆罰單是歐盟過去十年對谷歌累計逾80億歐元罰款中最大的一筆,直指谷歌濫用安卓系統支配地位、通過捆綁預裝鞏固搜索與瀏覽器市場優勢的核心商業模式。
判決重申了歐盟委員會2018年的認定:谷歌以“必須預裝Google Search和Chrome瀏覽器”作為手機製造商獲取Google Play應用商店許可的先決條件,並借“反碎片化協議”限制安卓分支系統的發展,非法排擠競爭對手。2022年歐盟普通法院雖基本支持該決定,但將罰金從43.4億歐元小幅調降;此次最高上訴被駁回,再無翻盤可能。法官在判詞中明確,智能手機端的規模默認設置並非中立設計,一旦與製造商難以拒絕的許可條款捆綁,就會構成市場壁壘。
谷歌發言人回應稱:“這一判決未能認可我們為確保安卓保持開放、可互操作和免費所做的重大投入。”但法庭選擇站在競爭執法者一邊,為“默認權即市場力量”這一反壟斷理論賦予了司法終裁背書。判決不僅限於手機領域,更與歐盟法律中日益強化的“自我優待”規制框架相呼應,影響深遠。
對投資者而言,41億歐元罰金本身並不致命——谷歌早在2018年便為此計提了相關費用,資產負債表完全可以消化。真正的壓力來自風險溢價的重新定價。判決清晰表明,歐盟委員會在分銷、默認設置與互操作性等議題上獲得了強硬執法的“司法護盾”,並能將火力延燒至新落地的《數字市場法案》。根據DMA,若被認定為“守門人”的企業違規,罰款可高達全球年營收的10%,再犯則升至20%,遠超今日罰單量級。這使市場焦點從一次性罰款轉向持續的合規成本、可能拖累用戶參與度的產品改版,以及更難通過合同鎖定默認位置後所推高的分銷支出。
事實上,谷歌已在歐洲做出調整,包括在安卓設備上引入搜索與瀏覽器的選擇界面,並修訂與製造商的許可及分成條款。這些舉措可緩解短期商業衝擊,但法院對核心違法理論的支持,大幅收窄了谷歌通過新合同語言重新製造類似摩擦的空間。預計歐盟將對Play支付、新設備品類以及應用內搜索、語音助手等新興默認觸點上的任何捆綁行為展開更嚴密審查。若選擇界面變得更加顯眼或頻繁,谷歌在瀏覽器與搜索查詢上的份額可能在邊緣地帶緩慢流失——對廣告規模而言,微小失分也會放大影響。
判決還給競爭對手打開了一扇窗。強制預裝與合同壁壘推高了應用分發的進入成本,如今法院判其違法,勢必將吸引替代搜索引擎、獨立瀏覽器及垂類應用競逐手機“零層”展位。微軟Bing、隱私型搜索引擎以及手機廠商偏好的瀏覽器都可能借此獲得機會,哪怕市占率只挪動幾個百分點。運營商與設備商也重新握有籌碼,可以在不危及基礎服務使用權的前提下,向谷歌索取更優商業條件,或向第三方出售黃金預裝位。
此外,終局判決還可能觸發民事索賠潮。在歐盟損害賠償制度下,競爭執法機構的侵權決定一旦維持,競爭對手與交易對手方便更容易就利潤損失與成本抬升尋求補償。應用程序開發者、瀏覽器廠商及搜索競爭對手預計會提起新訴訟,雖賠償總額難比公權力罰金,但疊加的法律成本、舉證負擔和輿情風險仍不可小覷。這一判決甚至可能影響其他司法轄區針對移動分發與廣告技術的平行調查。
谷歌付得起41億歐元,但難以防守的是長久支撐搜索與瀏覽器份額的底層邏輯:無孔不入的分銷、輕鬆的默認設置以及緊耦合的產品集成。如今歐盟已經蓋棺定論,在具備市場支配力時,這套打法越界了。投資人需要把一次性非經常性支出與持續存在的挑戰分開審視。如果合規要求稀釋了谷歌對安卓用戶默認入口的控制,那麼它必須付出更高代價才能贏回同樣的點擊。這不是關乎存亡的威脅,卻是一個侵蝕利潤率的故事,而DMA監管收緊和私人民事訴訟的疊加,可能會讓壓力持續升溫。
歐洲的劇本已從理論走向執行,矽谷這一次收到的提醒再明確不過:最昂貴的制裁從來不是罰款本身,而是被迫改寫增長模式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