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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省溫哥華,2026年6月16日 (GLOBE NEWSWIRE) — 1911 Gold Corporation (“1911 Gold”或“本公司”) (TSXV: AUMB; OTCQX: AUMBF; FRA: 2KY)欣然宣布,已與Haywood Securities Inc.(簡稱“Haywood”)作為牽頭代理及唯一簿記管理人,代表自身及一個承銷商財團(與Haywood合稱“承銷商”)達成協議。根據該協議,承銷商已同意以包銷方式購買:(1)本公司7,812,500個單位,價格為每單位0.64加元(“發行單位”);(2)本公司6,305,200個“加速加拿大開發費用”流轉單位(“CDE單位”),價格為每CDE單位0.793加元(“CDE發行價格”);以及(3)以下各項的任意組合:(A)公司“加拿大勘探費用”流轉單位(“第一批CEE單位”),價格為每CEE單位0.864加元;(B)公司“加拿大勘探費用”流轉單位(“第二批CEE單位”),價格為每CEE單位1.011加元;(C)公司“加拿大勘探費用”流轉單位(“第三批CEE單位”,與流轉單位、CDE單位、第一批CEE單位和第二批CEE單位合稱“發行證券”),價格為每CEE單位0.752加元;(D)按CDE發行價格計算的CDE單位;及(E)按發行價格計算的單位,合計本公司出售發行證券的總集資額約為20,000,000加元(“本次發行”)。
每個單位將由本公司的一股普通股和半份普通股認股權證組成。每份認股權證將使持有人有權以每股1.00加元的價格購買一股普通股,期限為自本次發行交割日起24個月。
每個CDE單位中將包含一股普通股和半份認股權證,以“流轉股份”形式發行,涉及“加拿大開發費用”,且該費用符合稅法定義的“加速加拿大開發費用”資格。每個第一批CEE單位將包含一股普通股和半份認股權證。每個第二批CEE單位將包含一股普通股和半份認股權證,以“流轉股份”形式發行,涉及“加拿大勘探費用”,且該費用符合《稅法》第127條第(9)款定義的“流轉采礦支出”,同時也符合《曼尼托巴省所得稅法》第11.7條第(1)款含義內的“流轉采礦支出”。每個第三批CEE單位將包含一股普通股和半份認股權證,以“流轉股份”形式發行,涉及“加拿大勘探費用”。
此外,本公司已同意授予承銷商一項選擇權(“超額配售選擇權”),可購買最多相當於本次發行總量15%的額外證券,形式可為單位、CDE單位、第一批CEE單位、第二批CEE單位和第三批CEE單位的任意組合,價格按各自發行價格計算,條款和條件與本次發行相同。該選擇權可在本次發行交割日後30天內的任何時間,全部或部分行使。